【海陵区】X光透视意外亡 家属向医院索赔偿
2017-12-11 15:47: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表标题:X光透视意外亡 家属向医院索赔偿类别:调解纠纷内容摘要:2015年12月28日,谢某某因胃寒发热,尿急尿痛在卫生院挂水三天,但热度没有降下来,情况未见好转。当天就开车到了某医院就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表
标题:X光透视意外亡  家属向医院索赔偿
 
类别:调解纠纷
内容摘要:2015年12月28日,谢某某因胃寒发热,尿急尿痛在卫生院挂水三天,但热度没有降下来,情况未见好转。当天就开车到了某医院就诊。谢某当天在医院挂水一天,第二天挂水前做了X光透视,发现肺部有大面积阴影,患者当即倒下。院方积极抢救并呼人民医院急救车,在医院抢救20分钟就宣布死亡。事发后,患者家属不能接受患者死亡的事实,认为对于患者的死亡该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医院给予赔偿。院方则认为,其在患者的诊断治疗中没有违反医疗规程,不存在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由此双方产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一致,向医患调解委员会申请予以调解。
 
 
作者姓名 孙倩 工作单位 海陵区司法局
报送单位 海陵区司法局
报送单位联系人 钱婧 联系电话 86226782
 
 
 
                   报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X光透视意外亡  家属向医院索赔偿
案情概述
2015年12月28日,谢某某因胃寒发热,尿急尿痛在卫生院挂水三天,但热度没有降下来,情况未见好转。当天就开车到了某医院就诊。谢某当天在医院挂水一天,第二天挂水前做了X光透视,发现肺部有大面积阴影,患者当即倒下。院方积极抢救并呼人民医院急救车,在医院抢救20分钟就宣布死亡。事发后,患者家属不能接受患者死亡的事实,认为对于患者的死亡该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医院给予赔偿。院方则认为,其在患者的诊断治疗中没有违反医疗规程,不存在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由此双方产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一致,向医患调解委员会申请予以调解。
调解过程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了解到,该起纠纷中患者谢某在治疗过程中突然死亡。因此患者家属对院方的不满情绪严重,对立情绪激烈。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发生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院方应不应该承担责任,以及如果院方有责任,如何规划责任即赔偿数额的问题。针对这一焦点,调委会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 安抚患者家属,做好法律、法规的讲解工作。
在患者死亡后,患者家属情绪激动,与院方多次发生冲突,甚至还带去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参与并激化了矛盾。在受理其调解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并没有对其过激的做法简单的加以指责,而是帮助其冷静分析采取这些做法的原因、目的和效果,帮助其依法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在多次反复的工作之后,患方亲属的激烈情绪终于恢复冷静。在这之后,针对患者亲属采取过激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受到错误法律解释和一些不当言辞的影响,调解委员会对其仔细讲解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帮助其建立对通过法律解决矛盾的信心。
     由于调解委员会立场公正,获得患方的充分理解和信任,为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接着,在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加以分析、研究后,调解委员会认为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医务人员的风险告知义务是否已经履行,以及履行的效果问题。《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了医务人员的说明告知义务,与患方的诉求契合,所以调委会在对患者进行调解时,首先详细分析医疗风险难以避免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其理解《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意义和内容,让其明白院方是有过失的,但这并不表示其可以采取那些过激的方法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事实上,只要掌握法律规定,是可以依法维权的。同时,调解委员会还秉持公平的立场,针对在调解时院方不能说明自己已经尽到详细告知风险的义务上讲,院方是有责任的,院方表示接受,同意适当给患方一定的补偿。经过反复法律释明和劝说,患方也认识到,如果调解不成打官司胜诉的肯能性不大,否则,导致调解不成,受损的还是自己。
在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医患双方同意由院方给予患方适当的补偿,调解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第二,配合患方和医方协商,依法确定合理的补偿数额,圆满地解决被激化的医患矛盾和纠纷。
针对此案的补偿数额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和计算公式,为使矛盾化解,调解委员会决定先由医患双方根据自己的责任拿出切实的调解方案。院方同意拿出柒万元作为补偿,患方认为,院方至少要拿叁拾万。鉴于此情况,调解委员会认为,再做一下院方的工作。考虑到死者是个农民,又是家庭主要劳动力,现在这种状况对于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情院方是否再提高补偿数额促成此事的调解成功。院方接受了调解委员会的建议,最终达成协议:(1)某医院一次性补偿死者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等合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2)死者方承诺放弃医学鉴定及司法诉讼权利,今后不得以其他理由再向院方提出任何诉求。(3)协议签订后,院方先行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先行让其办理死者火花事宜。余款有死者凭火化证明到医院领取拾万元整。
 
调解心得
通过这起纠纷的调解,我体会到要想取得调解成功,以下几点非常重要:
一、当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注意秉持公正立场进行调解,对于促成当事人和解至关重要。该案例的经验说明,在面对复杂的医疗纠纷时,如果不能站在中立立场上观察案情,就无法看清事实的真相,不能公平的对待当事人双方的合理诉求,从而不能妥当地协助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
二、应当具备专业的医学和法律的知识、经验。专业的医学知识,在分析医疗行为时,容易与医院沟通,达成共识,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分析案情时做到有理有据,在分析责任程度,计算赔偿数额方面容易得到双方认可。当事人非常清楚,如果调解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争议。运用专业医学、法律知识分析案情,使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法律依据。    
 三、深入分析案情是促成调解成功的有效途径。调解的本意就是化解双方存在的分歧,分歧产生的原因是双方对事件的认知不一致。要想化解纠纷,平衡双方的分歧,应当深入分析案情,找到双方认知不一致的争议点,然后再根据争议点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四、合法、合理的赔偿项目、数额容易达成双方一致认可,最后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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