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沿江以案释法案例2
2017-12-15 15:53: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表标题:沼气中毒意外身亡、民调介入维护权益类别:意外死亡纠纷类内容摘要(约150字):2016年12月31日下午17时许,张某龙雇佣孙某林在海慈药业有限公司维修水池,因沼气中毒,经抢救无效于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表
标题:沼气中毒意外身亡、民调介入维护权益
类别:意外死亡纠纷类 
内容摘要(约 150 字): 
    2016年12月31日下午17时许,张某龙雇佣孙某林在海慈药业有限公司维修水池,因沼气中毒,经抢救无效于2017年1月3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因责任主体认定、责任比例认定等原因,孙某林的死亡赔偿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其家属到海慈药业有限公司静坐、堵门,后至滨江工业园区、沿江街道寻求法律服务,街道调委会办受理了此次纠纷,在了解了事故情况和双方赔偿意向后,经过司法所介入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1月4日达成协议,避免其情绪化导致事态扩张矛盾激化。
作者姓名   唐韬  工作单位  沿江司法所
报送单位  泰州市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沿江司法所
报送单位联系人  唐韬 联系电话  18914433886  
                        
                           
                   报送单位(盖章 )
                                 2017年 6月 22日  
 
 
沼气中毒意外身亡民调介入维护权益
 
案情简介2016年12月31日下午17时许,张某龙雇佣孙某林在海慈药业有限公司维修水池,因沼气中毒,经抢救无效于2017年1月3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因责任主体认定、责任比例认定等原因,孙某林的死亡赔偿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其家属到海慈药业有限公司静坐、堵门,后至滨江工业园区、沿江街道寻求法律服务,街道调委会办受理了此次纠纷,在了解了事故情况和双方赔偿意向后,经过司法所介入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1月4日达成协议,避免其情绪化导致事态扩张矛盾激化。
办理结果司法所调解人员在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的基础上,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在充分了解事故原委后,积极做好孙某林家属的安抚稳控工作。同时,司法所调解人员又会同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找到海慈药业有限公司、雇佣孙某林的工头张某龙一方,向相关负责人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法规,要求拿出诚意来积极进行赔偿协商。在得到双方的理解与信任后,司法所调解人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调解。在开始调解时,由于责任归属问题,双方在赔偿数额方面存在分歧,导致双方争论不休,但司法所调解人员丝毫没有气馁,继续反复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反复向双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同时与安监部门及时对接,掌握事故认定结果,对包工头张某龙一方建议其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受害者家庭的悲惨遭遇,从安全监管职责角度出发,从同情弱者的角度考虑,切实承担适度的补偿责任。经过调解人员艰辛努力工作,双方终于在1月4日下午5时达成一致协议:1、张某龙除承担孙某林的抢救费用外,再一次性赔付孙某林家属人民币合计八十一万元;2、张某龙如实结清孙某林未付工资;3、孙某林家属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阻碍海慈药业正常生产经营。
案件评析非正常死亡事件对家庭、社会危害极大,处理不好会演变为堵门、堵路、停尸闹丧、报复性伤害或打砸抢等群体性事件。因此,当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时,掌握正确高效的调处技巧控制住事态向恶性发展,显得非常重要。当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时,往往当事人亲属会很激动,很不理智,再加上少数人思想中有“不闹难解决,闹大解决快”的思想作祟,场面很容易失控。此时,调解人员要做到“三个及时”:一是及时介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这样有以下几个好处:第一,掌握第一现场资料,为日后处理留下法律证据;第二,掌握当事人亲属思想动态,依法引导,把握现场局面;第三,宽慰当事人亲属的心灵,有人管、有人理,不至于引发亲属的更大不满;第四,分析事态,制订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及时向领导汇报。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相关主管领导汇报,成立事件处理领导机构,有了领导保证,调解工作方向更明,调解可组织的人力和物力更多。三是及时协助当事人亲属制订处理事故方案。为他们选择一至两套方案,有利于慌乱的亲属产生事故处理思维定势,引导他们按我们预期的方案,合理地去处理,从而掌握事故现场主动权。通过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明白各自的权利、义务,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解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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