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06-04 10:20: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有关决议,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法宣办〔2013〕10号)和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做好我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司发〔2013〕3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建设示范区和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六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时间
    6月18日-20日,时间3天。
    三、检查对象
    (一)重点检查:三市三区,12家市直机关、单位,具体安排见《泰州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日程安排》(附件1)。
    (二)一般抽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包括参加重点检查的单位)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报告及自评分,分三批进行台帐资料抽查,具体时间及安排见附件3。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泰州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各地各行业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尤其是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及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的成效;“法律六进”、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制宣传每月班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市工作尤其是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学法用法示范(先进)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载体方式创新及普法品牌培育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结合《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具体内容参照《泰州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市区)》和《泰州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市直)》。
    五、检查方式
    (一)重点检查:按照“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展示成效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统一部署、分组实施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分别由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成员由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及市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参加检查(检查组分组情况及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察看、随机抽查(随机抽查面不少于检查单位总量的50%)。市法宣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各市(区)法制宣传教育相关数据开展调查,调查结果纳入考核指标。
    (二)一般抽查:结合自查报告,抽查相关部门普法台帐。被检单位需对照《泰州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市直)》整理一套完整的普法台帐,报送至市法宣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86197882、86197883)。具体报送时间见附件3。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打造法治建设示范区的具体行动,也是服务保障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有力举措。整个检查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全市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相关工作。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明确要求,周密部署,切实将中期检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动员会议的要求,对照会上下发的文件认真准备,深入开展先期自查,并将相关自查情况按照要求报至市法宣办。中期检查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和省委、市委十项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把考核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提高质量的过程,作为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过程,作为借鉴学习和推动工作的过程,坚决防止走过场、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将此次“六五”普法中期检查作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契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信息素材,及时编发新闻报道,集中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1.泰州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日程安排
          2.泰州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分组情况
           3.泰州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台帐抽查单位名单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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