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展示年”活动的意见
2015-04-29 10:22: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文广新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分局: 根据省委宣
各市(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文广新局,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分局: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治办、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展示年”活动的意见》(苏法宣办〔2015〕3号)的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各项工作,进一步展示我市近年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各项成果,加快法治文化品牌建设,积极争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展示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紧扣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目标,以总结经验、展示成果为契机,强化融合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推进,进一步打造具有时代特点、泰州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把法治元素导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建设,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化、常态化开展,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入,营造法治氛围,引导社会风尚。
    二、活动内容
    围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满意率,通过集中展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大力宣传常用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为法治文化建设注入新的动力、激发新的活力,为“六五”普法考核再添光彩。
    (一)省厅将在7月份依托“江苏网络普法联盟”以及普法微博、微信、网站,集中上线专题PPT,生动展示各地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成就,市局也将在泰州普法网开辟法治文化建设展示专题。各市(区)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法治文化成果梳理,制作成PPT展示文件上报市局,同时依托自身的现代传媒载体,集中展示“六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成果。
    (二)依托现有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网络体系,大力开展“法润泰州·送法进万家”活动,以市(区)为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百案说法”巡展等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有效展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
    (三)依托已有的专业和业余法治文化队伍,扶持、孵化一批品牌化、专业化、公益性的法治文化社会组织,搭建法治文化志愿者平台,构建市、市(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充分展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双百计划”实施成果。
    (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广告牌等大众传媒,整合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以及各类法治学校、法治教育基地等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集中展播法治微电影、动漫、漫画、故事,展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使命担当,整体谋划、多方联动,确保法治文化建设展示年活动扎实推进、有效开展。
    (二)做实扣细、整体推进。对照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标准,全面盘点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查漏补缺,扶弱固强,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作品创作的大众化、精品化,传播方式的多样性、互动性,形象解读法律常识、及时传播法治信息、生动阐释法治精神,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行政部门要落实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的牵头责任,主动协调、积极沟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展示年活动的整体评估考核,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联动,强化各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分工合作,探索扶持法治文化发展制度,健全“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法治文化产品研发推广流程,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运用能力,进一步完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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