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5-04-29 10:21: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深入推进法治泰州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促进国家机关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泰州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泰发〔2015〕13号)精
   为深入推进法治泰州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促进国家机关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泰州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泰发〔2015〕13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争创全省法治建设先导区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单位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全市“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三大主题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
    2.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相结合。各部门单位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要根据自身职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与本部门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3.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上下联动普法。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部门普法工作的监督考核,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集团化作战”新格局。
    三、职责任务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是全市各级承担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所执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1.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在做好日常普法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要重点把握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宣传、法律咨询、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及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
    2.针对热点难点问题普法。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强化部门之间联动普法。各部门单位对涉及面较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力做好普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谁执法谁普法”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创新载体,增强实效。为便于统一开展普法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开设了“法治大讲堂”,年内市级各部门单位依托“法治大讲堂”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活动。“法治大讲堂”的背景、标志由市依法治市办统一确定,不设固定讲堂,谁承办谁定点。各部门单位及时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拟宣讲内容(邮箱:tzsfzc@126.com;电话:86839479)。
    3.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目标绩效考核,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年终考核视情扣分。
    4.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将普法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广电台要对“法治大讲堂”全程录音录像,并适时播放,进一步扩大普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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