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2-12-07 08:52: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委宣传部,各市(区)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各市(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又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法宣办关于做好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有关文件的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就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出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把握时机,认真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落实泰州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为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市级层面安排的活动主要有以下八项:

(一)请市委主要领导于12月4日在《泰州日报》发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署名文章。

(二)12月4日(星期二),在主城区市民广场举行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暨12.4法制宣传日广场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各市(区)于当日在各地主要市民广场也要举行大型主题广场宣传活动。

(三)举行全市校园法制歌曲光盘发放仪式,启动全市校园法制歌曲大家唱活动。

(四)举行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创作基地、法治文化艺术团揭牌仪式。

(五)“12.4”期间,开展全市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市及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六)“12.4”期间,向广大市民编辑发送宪法宣传短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楼宇电视专题宣传,重点宣传泰州市“六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

(七)12月,在《江苏法制报》、《泰州日报》等省、市媒体集中开展12?4法制宣传。

(八)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各地各部门要在主要街道及建筑物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同时充分利用户外宣传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三)深入基层,务求实效。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和“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

(四)注重创新,扩大声势。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要积极与当地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法制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同时,要注重发挥各类网站、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将活动方案及开展情况报送市法宣办。联系电话:86197882。联系人:刘亚雯。电子邮箱:tzsfj001@163.com

 

附件:泰州市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附件 :

 

泰州市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暨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

 

1.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隆重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

3.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4.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6.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7.增强宪法意识,推动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

8.增强宪法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10.大力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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