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3-03-01 10:52: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委宣传部、市(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3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的打造和谐稳定示范区、法治建设示范区工作目标,着力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普法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锐意进取,创新创优、求真务实,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转型升级综合试点改革,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法制学校、法制讲坛、法治文化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及时抓好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颁布的《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全市公民学习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支持。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适时举办“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

二、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础

3.突出宣传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律法规。围绕市委“转型升级突破年”部署要求,继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及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新泰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4.突出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信访、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5.突出宣传服务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目标,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文化交流、文化娱乐、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

三、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进一步带动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6.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和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协调出台《泰州市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继续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考试,适时举办“公务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笔谈”,进一步增强全市公务员法治素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7.努力夯实青少年法律素质根基。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下发江苏校园法制歌曲光盘,深入开展以“唱响法治、畅想明天”为主题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适时举办全市青少年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歌咏比赛。召开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联动开展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项目,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8.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江苏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总结推广法律服务“三惠工程”活动中法制宣传的经验做法,会同经信、工商等部门,在全市企业中继续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9.大力抓好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制宣传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农民工学法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建立“农民工学法示范基地”。做好对新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对社会闲散、流动人口及服刑在矫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四、坚持不懈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亮点

10.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泰州市法治文化公园和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各市(区)要加大对现有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的提档升级力度,加快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或治文化体验馆)建设步伐,在“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前后建成品位较高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和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或法治文化体验馆)。推进乡镇、村居法治文化公共阵地建设,确保覆盖面达100%。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要加强管理维护,充分释放法治文化阵地功能功效,深入实施“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命名工作,培植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不少于4个。

11.深入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研究制定促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及产品开发的激励性措施。加强与美协、作协、音协、高校、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之间的协调联动,创作、开发一批具有泰州文化底蕴的法治文艺精品力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专兼职队伍建设,着力规范泰州市法治文化艺术团运作模式,探索成立法制漫画创作联盟,以队伍发展带动法治文化繁荣。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法治文艺调演。

12.不断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公益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各类媒体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好第二十一届全省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各类传媒优势,不断促进法治类栏目、专栏、专题数量质量的有效增长,巩固完善“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加强普法网建设,及时更新、维护泰州普法网,发布普法动态信息,交流普法工作经验。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加强普法专业网站建设以及开通官方微博、博客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打造泰州普法新亮点。

五、充分发挥指导考评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水平

13.严密组织“六五”普法中期考核。按照“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展示成效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出台全市“六五”普法考核实施细则。在各地各部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市中期考核工作,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各市(区)在抓好自查整改的同时,务必要抓好典型培植、经验总结。在中期考核之前,各地形成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类别、具有创新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品牌 (普法工作联系点)不少于5个。

14.全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实践。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的有关精神,对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做好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申报工作,做好对已授牌的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跟踪管理。总结推广“管阮模式”创建经验,激发基层开展民主法治创建的积极性,力争年内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再提高5%以上。配合做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走进群

众,走向基层”主题教育活动。

六、不断优化整合力量,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组织保障水平

15.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体制机制,适时召开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明确互动事项,确保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6.优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专职人员,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协调组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责、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乐于奉献的法制宣传专业队伍。鼓励引导司法执法专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院校师生、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学生村官、“五老”志愿者等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抓好普法讲师团、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员、青年法制宣传志愿者等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登记、培训、交流和奖励制度,不断壮大法制宣传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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