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泰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重点项目的通知
2013-03-20 10:10:4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市(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之年。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是泰州市“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成为衡量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和“六五”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里明确要求“全省90%的县(市、区)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今年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也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增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不少于4个”作为法治十大实事之一。为进一步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工作推进力度,在全市建成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与城市环境协调、与生态融合的法治文化景观,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今年起对各市(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单位

各市(区)法宣办会同司法局确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重点项目,经市(区)有关领导同意后上报。

二、报送范围

各市(区)报送的项目必须包括以下三类:

1.各市(区)拟建的市(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制宣传教育中心项目;

2.各市(区)今年拟建的乡镇(街道)、村(居)法治文化游园、广场、街区、长廊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

3.各市(区)今年拟建的机关、学校、企业、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部门、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项目不少于1个。

三、报送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区)要重视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重点项目的筛选和报送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尽快落实示范点建设重点项目,将示范点建设作为加快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建设品牌的重要抓手抓好落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选报项目,择优明确泰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重点项目,并进行跟踪管理。

2.注重质量。各市(区)选报的项目既要有一定的规模,也要有较高的层次;既能切实反映法治主题,又能充分彰显文化品味,做到能够体现一个地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水准,能够经得起“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能够成为基层群众广泛认可的法治文化公共阵地建设品牌。

3.认真报送。各市(区)报送工作按附件表格报送,于3月28日前加盖公章传真至市法宣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刘亚雯;联系电话:86197882;传真号:86197800;电子邮箱:sfjpufa@126.com。

 

 

附件:泰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重点项目报送表

 

 

      泰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附件:

泰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重点项目报送表

                               

 市(区):­­­­­­­­­­­­­­­­­­­­­­­­­____(加盖公章)                                2013年3月_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投资规模

项目进展(规划、立项、方案设计、招投标、施工等)

建设周期

联系人

及电话

1

 

 

 

 

 

 

2

 

 

 

 

 

 

3

 

 

 

 

 

 

4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