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以法援惠民生为导向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2020-03-25 14:06: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兴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的通知》,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为导向,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受援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近日,兴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的通知》,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为导向,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受援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一是“三种情形”纳入补充事项范围。把“提供劳务者请求支付劳务报酬或者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权益,农业种植(养殖)户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人为损害等遭受生产经营损失请求经济赔偿,军人军属请求婚姻家庭权益”补充纳入事项范围。
        二是“五类人员”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其近亲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其近亲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一年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人员,市外来人员因在我市涉嫌犯罪被羁押且无法联系近亲属的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将申请人提供的“农村贫困家庭、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家庭、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等证件、证明材料”认定为经济困难证明。
      三是“八大群体”法律援助重点推进。狠抓农民工、扶贫人员、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为其开辟优先受理、零等待等绿色通道,并提供一站式优质高效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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