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泰州市高港区司法局“法治副主任”充分发挥“六员”作用,推动农村法治建设、“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法治宣传“战斗员”。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月度法宣计划、“12•4”国家宪法日、换届选举等重点时段宣传活动;召集网格员、法治文艺小分队、法律顾问及“法律明白人”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常态化开展法治演出、走访、法治讲座等各类宣传6000余次,惠及群众30余万人次。
二是村居事务“参谋员”。推动村(居)委会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制定与修改。新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6家,新改建法治文化阵地45个,司法行政服务站实现全覆盖。村规民约、自治章程修订率、合法性审查率均为100%。
三是法律顾问“助理员”。协助法律顾问做好村(居)务法律风险排查、矛盾调解、合同审查、案件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村(居)委会、群众之间“连心桥”作用。共协助开展法律风险排查540余次,协助起草、审查合同6800余份,开展诉讼证据收集2700余次。
四是矛盾纠纷“调解员”。发挥法律知识优势,直接指导、参与村居调解5400余次,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76起。遇有非正常死亡等疑难复杂案件,邀集法律顾问、镇村两级调解员共同分析案情、组团介入调处。
五是法律帮助“引导员”。对外公布信息职责,提供调解、法援、公证等指引服务850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村民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帮助核实困难群众经济情况,协助申请法律援助620余起。
六是法润民生群“协管员”。全部派驻至所在村居法润民生微信群,协助法律顾问管理微信群,确保微信群规范运行,群众需求得到及时回应;及时查看微信群,第一时间提醒、制止群不当内容。91个村居法润民生群全部规范有序运营,群均228名成员,每日推送法治资讯3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