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三明确”“三凸显”跨镇街联建司法所党支部
2019-12-25 10:17: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姜堰区司法局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结合各基层司法所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实际,以划区域跨镇街联建的方式组建司法所党支部。12月15日上午,三个基层司法所党支部召开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
        姜堰区司法局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结合各基层司法所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实际,以划区域跨镇街联建的方式组建司法所党支部。12月15日上午,三个基层司法所党支部召开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及委员,同时全区14个司法所共22名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相应支部,实现全区司法所党支部建设全覆盖。
        一是明确隶属关系,凸显司法行政属性。基层司法所党组织统一隶属区司法局机关党组织,并接受局机关党组织管理。以镇街联建的形式,划分中区、北区、南区三个区域,组建三大基层司法所党支部与党支部委员会,将司法所党员干警与党员社工纳入支部管理。
        二是明确选人机制,凸显队伍建设导向。基层司法所党组织的领导成员,由区司法局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选素质要求提出提名人选,基层司法所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选举并上报备案。若有必要,司法局党组可指派司法所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三是明确指导思路,凸显党建工作质量。区司法局同时为全区14个司法所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各所按照党内法规开展党内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考核。党建工作指导员把提升司法所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度作为工作重点,在开展工作中,广泛听取司法所党员心声、掌握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司法所想办法、出主意、解难题,承担联系局党组织的重要桥梁作用。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