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法院积极探索商事纠纷调解新路径
2021-09-22 18:47:58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2019年8月,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联合海陵区工商联、商会设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至2021年7月底共收案2188件,结案2144件,调解成功654件,调解成功率30 5%,为民营企业节省诉讼费用277万元。该调解中心获评省优
       2019年8月,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联合海陵区工商联、商会设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至2021年7月底共收案2188件,结案2144件,调解成功654件,调解成功率30.5%,为民营企业节省诉讼费用277万元。该调解中心获评“省优秀商会调解组织”,并被省法院、省工商联确定为“省重点培育商会商事调解组织”。
       一是在完善机制上做文章,夯实调解基础。出台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统一设计制作诉前调解流程信息表、申请书、笔录、调解协议书等文本格式,实现调解工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专兼职调解员队伍,从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商会会员、行业专家、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社会人士中选录专职调解员4名、兼职调解员22名。落实财政拨款和商会自筹资金相结合的运行经费办法,财政每年拨款2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制定驻法院调解员管理考核细则,执行“以案定补”政策,每月由调解员填报工作考核登记表,由团队指导法官初核后交考核小组审核,在基本工资基础上结合考察诉讼要素采集、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写以及文书送达等工作完成情况再实行梯队式个案补贴,最大限度激励调解员多办案、办精案,专职调解员每人每月平均4000元左右。
       二是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谋求调解成效。成立由指导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组成的“2+1+N”的调解团队,建立调解员调解、法官助理跟踪、指导法官把关的工作模式。法院将事实清楚、适于调解的商事纠纷引入调解中心,由专职调解员先行调解,视案件情况及时邀请有相关专业背景优势的兼职调解员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未成的迅速转入审判阶段。对诉讼中有调解可能、尚需磨合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及时委托或邀请调解员开展调解、协调工作,近两年来诉中调解成功纠纷56件。在人行泰州中心支行成立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和调解中心,依法对金融消费纠纷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需要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目前已成功调处纠纷200余件。
       三是在便民利民上出实招,促进效能提升。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充分发挥“江苏微解纷”在线调解功能,通过线上调解室举行“视频调解会议”,明确争议问题,缓解对立情绪,确定调解方案。在“江苏微解纷”平台上线以来,开展在线调解27件,调解成功22件。调解员在参与调解过程中还总结出商事调解“有的放矢”“打通梗阻”“顺势而为”三部曲,根据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通过利益分析、现实考虑、说服劝导等方式对不同案件分类调解,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通过情理结合、程序衔接、多元化解,达成双方较为满意的解决方案。同时注重协议当场履行,尽力使调解款项全部到位;对不能一次性履行的,采取先部分履行或以第三人担保履行的方式,实现调解全面解决纠纷的功能。调解成功的654件案件中,仅有61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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