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司法局多举措为农民工提供法治护航
2021-05-18 09:29:12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海陵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治护航。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180件,目前已协调处理124件,结案124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240多万元。一是加强宣

海陵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治护航。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180件,目前已协调处理124件,结案124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240多万元。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布微信推送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营造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我区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提供有力保障。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农民工维权岗,向农民工发放、宣传、解读条例,有效引导依法维权。深入项目工地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和讲解,有效遏制恶意欠薪,提升劳动者维权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结合条例贯彻实施,持续开展“百日维薪”行动,加强与综治、法院、人社、公安、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农民工讨薪纠纷多元化解。依托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非诉化解优势,综合运用联合调解、行政干预、执法监督、社会协同等方式,因地制宜,一企一策,钝化矛盾,解决问题。建立重大农民工讨薪纠纷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手段、诉讼等多种途径,邀请公、检、法、律师专家集中会诊,联动处置。对于已经立案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争取快速结案,对于已裁决或判决生效的,力争早日执行到位。

三是加强保障,重视督导。为加强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三项保障机制,即: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区法律援助中心、区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各司法所明确专人受理讨薪案件,并实行首问负责制;二是落实“援调对接”机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并具有调解、和解可能的农民工讨薪事项先申请人民调解或协调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对调解不成的,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并积极与案件审理、执行等部门沟通、配合;三是实施日报告、周统计、月研判制度,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日报告、周统计、月研判制度,发现重大矛盾隐患,或遇到判决难、执行难等问题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协同化解,确保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镇(街)、疑难纠纷不出区。今年以来,海陵区农民工讨薪案件同比下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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