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0-06-30 10:10: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开展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各市(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开展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医药高新区司法分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文化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专题展示泰州“七五”普法成果、成绩和成效。根据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治让生活更美好
二、主办单位
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三、活动时间
活动从2020年6月底开始,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6月28日—8月31日,为作品征集报送阶段。
第二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20日,为评审阶段。
第三阶段:2020年10月—12月,举行优秀作品发布和展示集中宣传。
四、内容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三次会议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动漫、微视频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宣传泰州法治建设的成就,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以宣传宪法为重点,展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具体行动。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突出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将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条文、基本原则、基本要义的解释、解读和宣传。
(四)围绕依法防控疫情,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疫情防控的鲜活法治故事,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播疫情防控法治正能量。
(五)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重要法规。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展示各地各部门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服务“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五、作品类别及要求
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以案释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所有参评作品均需填写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
(一)动漫
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为1分钟、5分钟、10分钟三类。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
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六、征集时间和方式
此次征集展示活动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以指定电子邮箱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参评作品以各市(区)、各部门为单位统一推荐报送,由各市(区)、各部门认真填写《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作品申报表》(附1),连同《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作品登记表》(附2)和参评作品电子版一并打包,命名“××市(区)或部门法治作品推荐”发送至指定邮箱(sfjpufa@126.com),作品登记表、申报表原件及作品电子版刻录光盘标注“××市(区)或部门法治作品推荐”字样,邮寄或送至市法宣办(市司法局312室)。
报送地址: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泰州市司法局312室)。
联系人:严杰,联系电话:86197858。
指定电子邮箱: sfjpufa@126.com。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代表组成活动评委会,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选优,并在泰州普法网进行公示。作品按照类别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优秀作品若干名,结合作品投入成本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提名作品若干,颁发证书。根据活动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一批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地各部门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作品的创作、收集和推荐工作。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及成效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
(二)广泛发动,积极参与。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充分整合和利用本地本部门现有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创座谈、培训等活动,营造有利于活动顺利开展的浓厚氛围。依托专业人员、专业团队,有重点的挖掘、培育、创作一批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富含法治底蕴的法治文化精品。
(三)严格把关,提升质效。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作品创作把关力度,确保作品创作在引用、阐释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时做到准确、严谨和规范,要对推荐上报的作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作品质量。各市(区)按要求推荐报送精品作品不少于3部(其中各市(区)法宣办创作申报不少于1部),市各有关部门推荐报送精品作品不少于1部。
九、相关说明
(一)主办单位对参评作品享有展览、出版、稿件刊登等权利,不再另付稿酬。
(二)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选送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评委会将对参评作品进行审查,发现抄袭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市(区)或单位。
(三)参评作品应是在近年或征集评选时间内完成的作品,参加过往届作品征集、展播的作品不得参评,所有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四)参评作品一经提交参评,即表示完全接受参评有关规定和以上法律问题说明。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1.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作品申报表
      2.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作品登记表
 
 
 
  泰州市司法局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形式 1.动漫□
2.微视频□
作品时间长度   创作时间  
投入成本(元)  
作者姓名
(团队名称)
  联系电话  
作者单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作品简介  
承诺: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所有要求,并保证提交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存在抄袭等侵权问题。
                                 签名:          
                                 填表日期:          

附件2
泰州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作品登记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注:作者须保证对其所提供参评作品享有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物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作者同意主办单位对其作品无偿享有复制、宣传、出版及展览等权利。
 

 
 
 
 
 
 
 
 
 
 
 
 
 
 
 
 
 
 
 
 
 
 
 
 
 
 
 
 
 
 
 
 
 
 
 
 
 
 
 
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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