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
2014-09-15 17:53: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各市(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区)司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
各市(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
(区)司法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办公室,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1 年以来,各地各部门立足于深化“法治泰州”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强化保障,扎实推进社
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法治文化创作
生产能力、法治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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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泰州入选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
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六五”普法规划落实,进一步夯实
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的工作基础,现根据苏法宣办
[2014]2 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
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
六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全省法
治建设示范区和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奋斗目标,以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完善知识普及、观念引
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为目标,巩
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扩展法治文化覆盖面,提升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影响力、渗透力和吸引力,为建设法治泰州、谱写“中
国梦”泰州篇章提供强大内生动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巩固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体系。按照“市(区)
场馆、镇街中心、村居站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总体布局要求,
在推进法治文化场馆在市(区)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推
动法治文化阵地向镇街、村居延伸,向机关、校园、企业、单
位拓展,分层分类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形成“横向延展、
纵向到底”的法治文化网络体系。适时研究制定基层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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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建设标准。丰富完善现有各类法治文化场馆功能定位,进
一步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综合效能,依托现有阵地精心组织开展
法治文化实践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一批活动开展好、规
模效益好、群众口碑好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继续开展第三
批省级和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争创和评比,年内争创省级
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5 个以上,新增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15 个以上,同时,对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较高的市(区)进行
表彰,对市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水平较低的市区
进行通报,结果作为“六五”普法、法治创建先进考核评比的
重要依据。
(二)巩固完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网络。进一步强化
与美协、作协、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之间的协调联动,依托
文化馆、文化创意机构等专业力量,探索成立市及市(区)
两级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加大资源集中研发力度,每年创
作一批反映本地人文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着力加快实施
“双百计划”,各市(区)都要建立一支专业队伍、一支业
余队伍,创作推广一批贴近群众、普及型、普惠性的法治
文化产品,开展经常性的法治文艺下基层活动。认真组织
开展市(区)层面法制漫画、法制故事、法治剧本、法治
微小说以及法治微电影、法制动漫等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创
作评选活动,积极参加省、市主题征集评选活动,逐步形
成市及市(区)两级具有地方特色、品种较为丰富、群众
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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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巩固完善“舆论广覆盖、媒体大联动”的法治文化
传播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公益法制宣传工
作的意见》,切实做好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法治类节
目、专栏、专版,大力拓展公交移动电视(站台)、户外电子
显示屏、广告牌等传播渠道,集中展播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协
调媒体突出对重大主题的策划,挖掘报道深度,彰显法治内涵,
努力打造具有全省影响的品牌法制专栏专题。顺应“自媒体”
时代的全民性、个性化、即时性、圈群化的特点,强势推进新
媒体普法宣传工作,以市(区)为单位均建立具有单独域名的
普法网站,市局在年内开通“泰州普法大公园”网络普法联盟。
市及市区两级都要在年内开通普法微博、普法微信公众平台,
大力提高普法微博、微信集约化联动水平,面向全社会提供即
时、系统的法律知识普及服务和法治信息传播服务。
(四)巩固完善法治文化惠民行动机制。根据全省统一部
署要求,适时推广学法考法无纸化系统,为领导干部、公务员、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竞赛搭建便捷平台。探索创
新渗透式教学载体,继续开展以“唱响法治、畅想明天”为主
题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提升青少年学法的吸引力。围绕
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优化法治文艺演
出、法律咨询、案例巡展等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
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形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
的法治文化需求。开展“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区”命名,
引导推动镇(街)、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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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中共江苏省委贯彻落实〈中
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要求
“繁荣法治文化建设”。各市(区)要把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
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
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法治泰州建设的
重要基础,作为文化泰州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整体谋划、多方联动,推动法治文
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作品创作的专业化、趣味化,
传播方式的多样化、互动化。
(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探索建立全市法治文化建设
创新实例库,激发基层首创精神,注重典型示范引领,以局部
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精神物质两手硬”,
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运用多种文化形
式和传播手段,形象解读法律常识、及时传播法治信息、生动
阐释法治精神,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
围。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
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工
作机制,积极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
惠”的工作模式,形成各方“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
的良好工作态势。加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的集中创作,加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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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文化建设成果的统一运用,加大市、市(区)、乡镇(街道)
三级互动,进一步提高法治文化建设的效能。
各市(区)活动实施方案请于5 月20 日之前报送至市法
宣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联系人:丁晨阳,联系电话:
8619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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