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四项制度”强抓公证案卷管理
2013-04-25 14:57: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泰兴市公证处在建设公证文化、实现规范化管理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突出加强了公证案卷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公证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流程传递单制度。即从受理、审批、出证、质检、打印等各个环节,相关人员都要在流程传递单上签字承担过错责任。下个流程承办人要对上个流程办理情况进行审阅,发现问题退回原承办人进行改正。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个流程。

    二是建立质量检查员制度。为了加强案卷管理,该处在公证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还安排了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按照案卷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把检查、验收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足,督导公证员进行整改。

    三是建立案卷互查制度。每季度末,该处公证员自荐一个公证案卷,公证处随机抽取一个案卷,由全体公证员传阅,在相互学习的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由质量检查小组进行汇总,并在业务会议上进行点评。

    四是建立摄像存档制度。该处充分发挥现代化办公设施的优势,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以办公场所为背景为当事人摄像打印,并由当事人确认签名存入案卷。以此作为当事人身份确认的证明,也为出现纠纷的解决保存了证据。

    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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