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率先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全覆盖
2018-07-25 15:59: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是由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提供技术支持的线上学法平台,是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模性、实效性的重要载体。为推动泰州市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切实增强对
“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是由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提供技术支持的线上学法平台,是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模性、实效性的重要载体。为推动泰州市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切实增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实效, 泰州市于近日制定、下发《关于在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开通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通知》,市级机关各部门积极响应,75家单位,4199名国家工作人员踊跃报名参加学习,报名率100%,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全覆盖 。
一是学法时间“碎片化”。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运用与普及,网络在线学习已成为学习新常态。网上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不受人数、时间、地点限制,有助于泰州市级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碎片时间”自主学习,并通过阶段性在线考试,检验学习成效,从而不断优化自身法律知识结构,构建系统性的法律知识体系。
二是学法内容“系统化”。网上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课程设置系统规范,通过视频、音频、文本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宪法,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增加泰州市地方法律法规《泰州水环境保护条例》、《泰州市绿化条例》等,筑牢泰州市级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提升法治素养,形成法治思维。
三是学法考试“科学化”。该平台要求学员每月登陆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满5000积分方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同时,与组织部共同考核,学法考试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与公务员局公务员培训网联合考核, 将考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凡不参加学法考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将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各机关(部门)可单独对本机关(部门)进行考核。同时,学习考试情况将作为年度“七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学法督查“制度化”。全市4199名学员平台学习由泰州市司法局统一购买,通过开展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推动全市市级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积分)、学法考试、普法绩效考核等制度落实。同时加强宣传工作,有效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对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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