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城南司法所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普法宣传活动
2020-04-30 13:58:50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为确保《条例》在全市全面有效执行,4月28日下午城南司法所在学院社区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活动,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为确保《条例》在全市全面有效执行,4月28日下午城南司法所在学院社区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活动,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活动以悬挂宣传条幅、疑难解答、发放宣传单、微信朋友圈推送等方式进行。在活动现场,志愿服务者们向农民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管等方面对《条例》作了详细解读,对他们提出的疑问现场答疑解惑。同时为过往行人、商家发放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
      此次宣传活动,向现场农民工、用工单位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咨询60余次,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环节责任,提高了用工单位、农民工对《条例》知晓率,把治理欠薪上升到法律层面,切实增强了农民工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营造了辖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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