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人民调解“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获市人大肯定
2019-08-22 18:06: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8月21日下午,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一行,对高港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晓玲、副主任杨春宣、区政府副区长王庆、区法院院长
    8月21日下午,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一行,对高港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晓玲、副主任杨春宣、区政府副区长王庆、区法院院长李惠平、区司法局局长陈振东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高港区白马镇陈家村和口岸街道司法所,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现场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该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分别汇报了人民调解“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参会各界代表从自身工作角度对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邹主任指出,高港区人民调解工作起点高、执行措施实、实施效果好、问题排找准,对该区人民调解“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相关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近年来,高港区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为切入点,在构建大格局、营造好环境、加强微治理、创建新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狠抓人民调解工作不放松,实现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调解人员素质建设“双提升”。近3年来,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累计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6万余件、成功率达98.3%;其中,调处非正常死亡纠纷120余件、成功率为100%。全区信访矛盾数量同比批次下降7.8%、人次下降35.1%,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谱写了新时期“枫桥经验”高港篇章。该区先后两次获评“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连续四次获评“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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