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司法局“四大行动”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6-17 12:23: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泰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四大行动全面深化扫黑除恶攻坚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排查摸底行动,提升线索排摸成案效率。要求全体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泰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四大行动”全面深化扫黑除恶“攻坚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排查摸底”行动,提升线索排摸成案效率。要求全体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本所代理的案件进行逐一梳理, 排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要求各级人民调解员深入到责任网格片区内重点摸排民间借贷、土地流转、医患、房屋拆迁、环境污染、金融、合同等纠纷。要求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都签订了扫黑除恶保证书,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线索。截止目前,共组织摸排活动350余次,梳理纠纷781件,全系统已摸排24条涉黑涉恶线索,上报13条。
       二是开展“综合治理”行动,推进专项斗争协同发力。通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开展 “特殊人员安全监管巡谈”、“家庭、社区协同帮教恳谈会”活动,教育引导他们认清形势,认识危害,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对有心理疾病和心理障碍的16名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实施心理咨询或者心理危机干预。目前,全市6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未出现虚管、脱管、漏管,和参与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核查未发现有涉黑涉恶人员及相关线索。
       三是开展“规范执业”行动,严格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实施“强管理、促规范、树形象”能效提升工程,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办案管理制度,严格内部控制,防患未然。落实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报告备案制度、集体研究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明确案件受理后五天内进行备案,对案件辩护定性由律师事务所集体研究,指定专门机构或个人对办案律师进行全程跟踪督查。截至5月底,全市律所共报备疑似黑恶势力犯罪案6件。
       四是开展“集中宣传”行动,浓厚扫黑除恶斗争氛围。年初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纳入2019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启动2019年度“法润泰兴•春风行动”,主动抢抓春节假期、农民工学法活动周、4.8司法日、4.15 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利时机,组织普法志愿者重点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系列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共印发宣传折页2万份,编发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刊3期,通过普法通平台、法润民生微信群发布宣传信息120多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文艺演出16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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