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试点“五大制度”推进 基层法律服务建设
2019-02-18 14:18:5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有效促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挥实效,落实精准普法,高质量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高港区在全区范围内试点开展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区域联席联动机制,充分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
    为有效促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挥实效,落实精准普法,高质量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高港区在全区范围内试点开展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区域联席联动机制,充分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一是法律顾问信息库更新制度。由各司法所组织对现有法律顾问进行梳理,了解和掌握每一位法律顾问的业务优势,进而拓宽了解所在单位的从业情况,同时与区资源库联通,及时更新法律顾问信息库,为辖区内法律求助者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引。
    二是聘用合同履行督查制度。将对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约定的几种服务方式进行定期督查提醒,特别是现场服务效果回访、每季度末法治讲座讲义、每半年工作报告备案情况以及定期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工作等。
    三是法律顾问联席会议制度。司法所定期组织由村(社区)民调主任、法治副主任以及法律顾问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进行阶段性通报和部署,分析研判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存在的法律风险、法律需求,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是法治讲堂巡讲制度。各镇街结合群众需求和矛盾纠纷突发类型,根据法律顾问的业务优势,制定若干专题讲座课题,组织法律顾问到各村(社区)开展专题讲座,加强普法的深度,促进法律顾问积极履职意识。
    五是业务考核评估制度。结合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以村(社区)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为依据,运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评分表》进行业务考核评估,充分参考村(社区)“两委”、村(居)民的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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