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区九龙司法所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治宣传活动
2018-08-01 15:27:39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7月31日上午,九龙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在龙江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治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禁燃禁放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7月31日上午,九龙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在龙江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单等方式,向社区群众深入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并详细讲解泰州市内烟花爆竹禁燃地点、限燃地区、限燃时间以及正确、安全燃放方式等相关规定,教育提醒群众合法依规购买、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创造一个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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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的利用,创新了普法宣传模式,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搭建了学法用法的新平台,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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