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高港模式”探索显成效
2018-06-15 14:41: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今年以来,高港区司法局针对社会矛盾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建设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通过科学划分功能区,整合吸纳多方资源,各方力量整体联动,发挥实战平台作用,初步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
    今年以来,高港区司法局针对社会矛盾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建设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通过科学划分功能区,整合吸纳多方资源,各方力量整体联动,发挥实战平台作用,初步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高港模式”,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注重资源整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区委政法委指挥协调和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以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平台,形成了一个接待受理窗口,三大调解办公室,多个功能区的组织架构(分析研判室、律师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情绪宣泄室、巡回法庭等),通过派驻人员、建立联动机制等方式,促进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主体衔接、制度衔接、程序衔接、效力衔接等,构建完善“三位一体”调解体系。
    二是注重力量联合。探索建立“1+5+N”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模式,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一个实战平台,强化“五调”对接,发挥N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中心在原有医患、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纠纷调委会的基础上,于2017年又新建立了寄递、物流、食药品安全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累计达16个,保障全区重大复杂和相关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选聘“调解高人”112名,所有“调解高人”基本信息、擅长领域、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均可通过中心触摸屏查询,由群众自由选择,预约“点单”。中心大厅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对纠纷调处申请或其他事项由中心负责人进行“初诊”,对确需介入调解处理的,根据案件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诊”,具体分流到行政、司法、人民调解三大办公室。对疑难复杂、重大敏感的案件,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多个部门专家进行“会诊”,通过涉事主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调解,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反复激化。
   三是注重系统融合。随着各相关部门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日益增多,信息系统往往“各自为战”。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司法工作中实际应用,中心本着经济、高效原则,依托省一体化办公平台,将人民调解视频、综治信息、公安视频、阳光信访等系统,一并融合,在信息平台上切换使用。各镇(街)调委会在复杂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若需中心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可即时连接,通过视频音频接收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提高了工作效率。对群体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中心可进行远程视频、远程指挥,提高了处置效率和化解速度。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中心通过推动数据运用联动融合、治理力量联动融合、矛盾化解联动融合,把创新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作为提升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完善了社会矛盾排查报告制度、指派分流制度、会商研判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起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形成了一条多元协作的矛盾纠纷解决新路子。仅2018年以来,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00余件,调处成功率超98%,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22件,全部调处成功,为保证今年全国两会的召开期间全区社会的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区自2017年3月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心建成以来,先后接待省、市领导和外地考察团视察指导20余批次,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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