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讲的典型案例,是本地近年来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诉讼程序复杂,调查、取证难,建议当事人走调解程序。”人社局劳动仲裁院蔡昌院长解析案例时说:“仲裁遵守自治自愿原则,但必须在合法合理无显失公平的情形下进行。”蔡昌院长紧紧围绕劳动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工作、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试用期的相关规定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不同的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并讲解了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法律风险,以及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一条条生硬的法律条款讲解得既生动又形象。
刘子方律师说:“合理的不代表合法,以事实为依据,有了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才是法律事实,仲裁为诉讼前置程序,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工伤证据的保全在劳动保护中至关重要;民事约定优先是契约自由的表现,也只有尊重意思自治,才会让法治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刘子方律师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重点条文进行了阐释和解读,使大家受益匪浅。
昭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秀全从国家历史、法治文化思想和现实生产生活角度,就“法律的意义”和“如何对待法律”这两个层面谈及了自身的体会,他说:“面对法律我们要有四‘心’,一是敬畏之心,二是自律之心,三是热爱之心,四是好学之心。我们要以兴趣为主导,不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让法律成为自己工作学习中的良师益友。”
本次活动还发放职工维权知识宣传册100余份。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与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拓宽了普法宣传领域,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