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高新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渔民聚居社区
2018-05-10 15:23: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4月27日上午,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就童某、顾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在靖江渔民聚居的八圩社区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为保护长江生态,为长江水生生物产卵繁殖留足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渔期,
4月27日上午,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就童某、顾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在靖江渔民聚居的八圩社区广场公开巡回审理。为保护长江生态,为长江水生生物产卵繁殖留足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渔期,该期间长江相关流域禁止非法捕捞活动。
被告人童某在长江进入禁渔期后,携带电瓶、逆变器、抄网等电捕鱼工具,至靖江市某拆船厂附近长江流域,采取电捕鱼的方式捕获鲫鱼,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顾某在长江进入禁渔期后,至靖江市东兴镇附近与长江相连水域放置“地笼网”,捕得鳗鱼、螃蟹等水产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现场旁听的渔民及沿江居民达到一百多人,法庭在宣判后还对在场群众进行“打击非法捕捞”专题法律教育,引发渔民热烈地讨论。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高新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剑峰表示:“在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要坚持恢复性理念。我们将为恢复性司法搭建平台,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积极敦促被告人增殖放流等方式实施生态恢复。”

相关热词搜索:渔民 高新区 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