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2018-05-04 15:25: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姜堰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姜堰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定》,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行“集中、简化”办案模式,通过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开庭审理,达到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庭审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的目的。 
        《规定》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适用快速办理程序,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办案期限和基本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调查评估,在委托文书上标识“快速办理”,对居住在本区范围内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告人的适用前调查评估,如果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无异议的,也可以不反馈调查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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