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三个一”推进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
2022-04-15 11:31:33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着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一套体系+一支队伍+一项机能合法性审查机制,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区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健全一套体系。出台《海陵区规范性文件
       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着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一套体系+一支队伍+一项机能”合法性审查机制,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区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健全一套体系。出台《海陵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明确主体分工,实现制定机关、起草单位(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各司其职。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送审清单,对审什么、谁来审、怎么审、审多久等画好“流程图”,实现程序清晰、衔接有序。打造“部门+司法+政府”模式,凡拟提交区政府拟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起草单位(承办单位)初审、司法局托底、政府集体研究审核,实现基础错误不上交,法律风险可把控,程序权限无瑕疵。
       打造一支队伍。编纂规范性文件制定实务手册、行政决策制定实务手册、合同审查工作指引等,通过微信群线上推送供法制人员学习参考。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执法人员轮训,实现线上线下双修“内功”。组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查顾问团,形成“法制机构主攻,顾问团外援”的双重审查力量。2021年以来,经法律顾问团审查的文件、决策共计154件,提出审查意见248条。健全“政府人大衔接”机制,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备案审查转为事前介入,提高合法性审查“含金量”。
       强化一项机能。铆定法制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总目标,用好考核指挥棒。在《海陵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中明确重大行政决策需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以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等考核为抓手,强化合法性审查的关键驱动作用,促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前置程序规范到位。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开展全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卷宗检查,对不履行合法性审查即印发的进行通报,倒逼各行政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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