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六项机制”推动行政诉讼败诉量大幅下降
2021-08-17 15:10: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5月24日,姜堰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出台行政诉讼六项机制,通过案件报备、府院联动、争议化解、通报考核、综合研判、责任追究六项实招,层层传递压力,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一季度,一
    5月24日,姜堰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出台行政诉讼“六项机制”,通过案件报备、府院联动、争议化解、通报考核、综合研判、责任追究六项“实招”,层层传递压力,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一季度,一审案件数25件,败诉数8件;二季度一审案件数22件,败诉数4件,败诉案件数量环比下降50%,成效明显。
    一是“案件报备机制”加强统筹。各镇街、部门在收到行政诉讼案件材料后,3日内将案件基本案情及拟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及委托代理人信息报区司法局。每月5号前将本单位上月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并报送。
    二是“府院联动机制”摸清底数。协同区法院加强与泰州市中院、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沟通联系,每月了解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建立行政应诉工作专家库,对可能存在败诉风险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专家召开案件研讨分析会,对案件深入剖析案情,准确抓住争议焦点。
    三是“争议化解机制”综合调处。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以及涉纠纷机关联合建立行政争议联合化解动态机制。将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纳入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推动诉前达成调解。对诉前不能化解的案件,由检察院运用驻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平台,在办理监督案件中与上述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开展调解,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撤诉罢访。
    四是“通报考核机制”传递压力。对全区行政诉讼工作情况实行季度通报,相关镇街、部门根据通报要求报送败诉原因分析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败诉、案件报备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将行政诉讼指标纳入对全区部门、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
    五是“综合研判机制”聚焦关键。定期对行政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审理结果、案件特点及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分析研判报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相关镇街、部门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败诉风险摸排,全面排查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点,并对已发生的行政败诉案件深入剖析,明确降低败诉率的具体措施。
    六是“责任追究机制”不打和牌。与区纪委监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向纪委监委通报行政败诉案件情况。区纪委监委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责令限期履行或确认违法的,对存在过错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启动问责,以严肃追责问责促进依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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