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司法局“五制度”撑起老年人权益“保护伞”
2021-07-14 15:05: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随着高龄、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数量的增长,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形势。今年以来,靖江市司法局组织全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打造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团,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构建尊老、敬老、爱老社会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随着高龄、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数量的增长,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形势。今年以来,靖江市司法局组织全市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打造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团,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构建尊老、敬老、爱老社会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建立值班制度。综合考虑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能力、工作安排等因素,采取自愿报名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制定值班安排表,并进行张贴公示。设定每周一为固定接待日,安排至少一名服务团成员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接待,现场悬挂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团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及投诉电话等内容。
        二是建立包案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根据“谁接待、谁负责”的要求,谁接待的服务事项谁负责,减少指派等中间环节,避免推脱等情况的出现。服务团成员接待来访老人后包案到底,填写好接待记录,积极利用好调解、法律援助等手段解决好老人的法律诉求。
        三是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征询受援老年人意见,安排专人进行服务满意度抽查评审,采取电话、集中入户回访等方式,对受援老年人及时进行回访,重点了解服务办理情况、服务团受理人员态度、有无收取财物行为、受援人是否满意等相关内容,了解是否有其他的诉求和疑问。
        四是建立考核制度。综合考量群众满意度、案件承办情况、书面材料归档等因素,建立考核制度,细化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考核内容,对每起办结的服务案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相挂钩,确保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建立联办制度。各司法所加强与辖区内老年协会、社会事业局、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联合处理,利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化解相关难题。建立各街镇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团工作微信群,对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值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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