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21-04-23 10:42: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全面推进防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的知晓率,4月23日上午,兴化市司法局陈堡司法所在陈堡镇政府门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集中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为全面推进防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的知晓率,4月23日上午,兴化市司法局陈堡司法所在陈堡镇政府门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集中宣传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细化了规范,如利用野生动物要检疫、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要求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畜禽活体交易、加强对流浪犬猫的管理、对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做出5个“明确”等等。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悬挂横幅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知识,重点介绍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宠物方面。狗是人类饲养最多的宠物之一,然而狂犬病却有着极高的致死率。为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活动后,来自集镇的王先生说:“今天才知道养狗还要登记和打疫苗,还要牵绳子,不然出了问题责任就在狗主人身上,以后一定要按照法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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