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城管局以法为媒筑牢安全工作防线
2021-04-06 10:36: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靖江市城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法为媒筑牢安全工作防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靖江市城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法为媒筑牢安全工作防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转变理念,强化安全意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破固有思维定势,转变理念,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管也是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保持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是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监管,而要进一步依法履行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设置人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是优化服务,推动安全责任制落实。积极推行“监管+服务”工作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指导,主动服务企业,上门普法释法,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帮助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属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按照相关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电焊工、电工、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专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资质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三是严格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画布残损、钢结构件锈蚀、松动、电缆电线裸露等隐患,及时督促权属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引导他们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按规定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保持广告设施完好、整洁和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其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如残损的户外广告设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又是初次实施的违法行为,按照“一次告知、二次提醒、三次约谈、四次处罚”的原则,一般不予处罚。再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安全评估,为广告设施系上“双保险”,帮助企业发现安全隐患,并指导企业有针对性进行整改,达到避免事故发生的目的,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安全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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