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三以三促”做优法治营商环境
2021-03-19 10:28: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高效透明、暖企亲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兴化司法局推进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工作,护航企业轻装上阵。 以登记备案促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高效透明、暖企亲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兴化司法局推进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工作,护航企业轻装“上阵”。 
    以登记备案促执法规范。工作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企业开展的检查活动,均须编制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并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实施年度计划以外的,应事先报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需要调整年度计划的,应当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以减负便企促活力提升。为有效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等现象,工作明确,除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的执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定期检查,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检查,企业涉嫌违法的调查取证等执法检查外,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行政执法检查一年不得超过两次。同一行政执法机关的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对同一企业不同事项的行政检查,能合并的应合并检查。
    以考核监督促工作落实。工作推进过程中,将严把考核关,一是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督促各有关单位把工作落细、落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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