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三举措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
2021-03-15 10:33: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靖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基层治理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服务“三农”,在春耕春播季节,确保农民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乡村振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靖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基层治理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服务“三农”,在春耕春播季节,确保农民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推农民学法。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深入承包大户、田间地头,大力宣传与当前春耕春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润民生微信群”及时推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普法链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农药、种子、饲料、农机等农业领域的产品质量宣传,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并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增强维权意识。
        二是引导依法维权,促纠纷化解。围绕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基层调解员、驻村律师等队伍力量,主动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在各村党群服务中心、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矛盾纠纷受理窗口,针对春播春种过程中农资、器械等矛盾纠纷,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化解,实现简单纠纷就地化解不出村。开春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了16起涉农消费纠纷,帮助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3万元。
       三是搭建专业队伍,提法律素养。各司法所进一步放大“六小”工作法成效,由法律顾问对法律明白人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辅导模式,通过专题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方式,提升村两委班子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以及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利用法律明白人“接地气”的优势,收集社情民意,动态掌握农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在春耕春种时节,一旦出现涉农消费纠纷,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可以指引或直接帮助村(居)民依法维权,化解矛盾,保障春耕春种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为群众打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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