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援下基层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2021-03-04 15:20: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2月底,高港法援中心接受了受援人张某的电话咨询,询问今年大概何时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原来张某2020年曾到高港法援中心第二次申请离婚法律援助,法院对张某前两次的离婚法律援助案件都判决不准离婚,主
      2月底,高港法援中心接受了受援人张某的电话咨询,询问今年大概何时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原来张某2020年曾到高港法援中心第二次申请离婚法律援助,法院对张某前两次的离婚法律援助案件都判决不准离婚,主要理由都是没有充足的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但如果该案放到今年来判决,根据《民法典》1079条,只要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不需要再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此,我们明确答复她,最好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自上次收到判决后满一年,再次提起诉讼,可以比较好地解决离婚案件久拖不判的问题。
      以上只是《民法典》实施后一个影响妇女权益的比较典型的案件咨询。为进一步加大《民法典》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条文宣传,以更好推动全区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儿童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3月4日上午,泰州市高港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高港区妇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专题宣讲活动,许庄街道办所有村(社区)妇女主任和民调主任及妇女代表近50人参加活动。
  讲座上,律师帅莹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涉及妇女儿童权益较多的1053、1062、1064、1073、1077、1079、1084、1098、1128、1142条与原有的法律法规不同的亮点部分进行分析解读;授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与会人员深刻领会到《民法典》的意义,以及对婚姻家庭生活的实际影响。此外,帅莹还现场开展了知识竞答和法律咨询,进一步加深了与会人员对法律的理解,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高港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今年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年度业务学习培训重点内容,做到学懂弄通、熟知掌握、精准运用,把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贯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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