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启动政府法律顾问配备情况备案工作
2021-03-02 14:47: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精神,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近日,兴化市司法局启动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备案工作;要求各个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均按要求配备政府法律顾问,并加强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人民调解、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参与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行政机关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助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同时,政府法律顾问配备及报送备案情况将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该项工作自2017年开展以来,兴化市已基本实现行政机关、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有事找法,决策依法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政府法律顾问参加部门、乡镇重要事宜会商会的频率不断提高,真正实现不仅配备全覆盖,而且切实“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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