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司法所开展《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知识讲座
2020-12-04 17:10:18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2020年9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通过《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 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司法所联合京泰路街道人大工委开展《泰州市住宅物

2020年9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通过《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 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司法所联合京泰路街道人大工委开展《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知识讲座活动。会议邀请区住建局副局长刘飞对《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专题讲授。 刘飞对照《条例》内容,围绕十四个重点方面,结合当前各小区住宅物业管理的普遍现状,进行了详细解读。既有生动实例,又有理论高度,对参会的各社区及物业公司学习理解《条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也为《条例》正式施行后的宣传贯彻工作奠定了基础。
《条例》规范了物业管理活动,是维护业主、物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的“润滑剂”,学深悟透《条例》,能够为今后在物业管理监督上提供法律支撑,也为物业公司正确履行好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打好坚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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