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城南司法所开展《政务处分法》学习
2020-08-27 10:22:34  来源:法宣办   评论:0 点击:

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近日,城南司法所在美好社区组织开展《政务处分法》集体学习活动。会议上,美好社区党总支书记严丽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近日,城南司法所在美好社区组织开展《政务处分法》集体学习活动。会议上,美好社区党总支书记严丽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给社区干事领学。工作人员通过观看视频、剖析身边的实际案例的方式解读了政务处分法的适用范围。同时,针对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做出了说明,希望各位时刻警醒,做好本职工作。
    通过对《政务处分法》的深入学习,强化公职人员的权利使用,从而更好地树立了为服务人民群众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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