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连续12年获市文明单位荣誉
2014-05-07 15:10: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期,泰州市司法局被泰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1-2012年度泰州市文明单位(机关),至此已连续12年获此荣誉称号。近年来,泰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服务转型升级综合改
近期,泰州市司法局被泰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1-2012年度泰州市文明单位(机关)”,至此已连续12年获此荣誉称号。近年来,泰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服务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三个名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先后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十百千万工程”、“双百千企法律服务先锋行”、“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三惠工程”等系列活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服务转型升级。上半年,我市律师行业共办理涉及转型升级法律事务4258件,涉及标的24亿元。为5109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出具法律建议书3215份,帮助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全市共新增企业法律顾问单位340家,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为658家企业免费办理了724件法律事务,减免服务收费550余万元。办理公证业务12045件,同比增长8.4%。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3262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9%以上,防止“民转刑”事件51起,防群体性械斗15起134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56起6890人次。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学法普及率达100%,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人大任命干部、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一系列制度,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家,创建数量居于全省前列。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全省最低水平。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援助”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上半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34件,同比增长24.5%。市局在省厅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列第一方阵。去年还被司法部表彰为“国家司法考试先进集体”,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道德建设成效明显。以“四德”教育为核心,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多措并举,道德建设成效明显。两年来,我局以“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对全体人员进行社会公德教育;以“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对全体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对全体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个人品德教育;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百姓大讲堂”、“道德讲堂”和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通过这些举措,牢牢把握道德建设的主动权,全体人员的精神面貌呈现质的变化,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工作。

  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民主协商。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充分尊重全体人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全体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了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

  文化建设扎实有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营造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理解人的机关文化氛围,在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完成对人的思想、理念、精神的塑造,为机关人员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营造廉政法治文化氛围。在室内及走道悬挂廉政书画,让机关成员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受到廉政教育。二是建设学习型机关。开展了读好三本书活动,加强对全体机关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新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各类素质拓展训练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四是打造富有特色的司法行政文化。开展演讲、征文等活动,让忠诚、为民、公证、廉洁成为机关人员的共同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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