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空中法庭”掀开工会普法新页
2015-09-25 16:08: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前,泰州市总工会在工人文化宫职工维权大讲堂开展的首场空中法庭网络视频直播活动,通过空中传输和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为市、区、乡镇及部分重点企业的2000多名工会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也掀开
      日前,泰州市总工会在工人文化宫“职工维权大讲堂”开展的首场“空中法庭”网络视频直播活动,通过空中传输和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为市、区、乡镇及部分重点企业的2000多名工会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也掀开了泰州工会普法宣传的新一页。
     这场“空中法庭”网络视频直播活动的主角是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泰州海陵路店的劳资双方。职工周某2007年进入企业后从事前台接待工作,今年5月17日,周某向单位申请休病假至5月31日,单位未批准且要求周某调离原岗位从事收银工作。后周某至6月5日一直未到岗上班。单位以旷工违纪为由与周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周某遂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赔偿金1.6万元,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
     本次海陵区法院庭审时,劳资双方的原被告身份已进行了互换。原告企业方对仲裁裁决表示不服。认为周某在未履行请病假手续的情形下连续旷工3日以上,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的事实及规章制度依据,且程序合法,请求判决不支付周某赔偿金。双方围绕"原告单方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在实体和程序上是否合法?被告有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原告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经过1个多小时的唇枪舌战,双方最终同意法庭提出的调解建议。
     庭审直播告一段落,100多名工会干部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适用赔偿金?结合案情焦点职工病假的真伪该如何介定?如何保证企业制度的合法性……”应邀而来的泰州市总维权顾问团成员、天滋律师事务所的张粉律师认为,结合本案,更加明确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载体、产生程序合法等的重要性,同时提醒职企双方都要注重对自己合法权益主张的证据保留。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申泰州表示,去年9月,泰州市总组建了职工维权志愿者队伍。今年,市总开通了面向职工、服务职工,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的“职工维权大讲堂”,以法律知识讲座为主,每月邀请市职工维权顾问团专家学者、律师开讲,并开设名家在线讲堂。本次推出的“空中法庭”将工会普法维权进一步融进了“互联网+”时代,今后每季都会在“职工维权大讲堂”开播一次,通过身边鲜活案例,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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