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春风在行动法治宣传活动
2018-03-15 11:25:44  来源:宣教科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增强海陵区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提高群众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3月15日上午,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在宝带花园大型垃圾回收站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春风在行动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海陵区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提高群众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3月15日上午,区司法局、区法宣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在宝带花园大型垃圾回收站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春风在行动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册、司法局工作人员为居民群众广泛宣讲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及维权方式,并通过“法惠海陵”微信公众号宣传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广泛宣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消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为在全区营造“法润海陵”315活动的浓厚氛围,海陵区在线上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专场活动,并在各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积极推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发布315相关内容。同时,各司法所在辖区内通过张挂宣传横幅、组织村(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广场法治宣传活动,知识竞赛法治宣传活动,吸引全区群众共同参与“法润海陵”315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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