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标准化建设”引领基层法律服务新常态
2018-03-08 14:11: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7年以来,泰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紧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质效。虹桥法律服务所陈建生承办的《江苏瑞和重共
        2017年以来,泰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紧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质效。虹桥法律服务所陈建生承办的《江苏瑞和重共拖欠442名职工工资案》入选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例研究》,新街法律服务所蒋庆东承办的《60名农民土地承包权纠纷案》获省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三大强化”,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建设。强化基础建设。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活动,以创建“合格所、优秀所、示范所”三级创争活动为载体,专题召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细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强化品牌建设。开展法律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在《泰兴日报》设立专刊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省率先增设 “5.18”法律顾问活动日,市委组织部大走访办公室将此项工作作为特色亮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组织参与全市“预防邮路平安行”主题月活动,共调处化解479起矛盾纠纷。强化业务建设。邀请省高院、省法制办及知名律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法律工作者的实务知识和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给予奖励。
        “三大完善”,保障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我市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细则》、《投诉查处办法》、《质量跟踪反馈制度》等,设立惩戒、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和权益保护等4个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做到“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所务内容、公开风险告知”,并在考核中增加社会满意度测评,对满意度低于80分的,年终评选时实行一票否决。完善财务分配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指定专人依法建账、独立核算,分配按个人年收费的高低,分段按比例分成。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开支须经合伙人讨论通过。
        “三大抓实”,提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抓实诚信建设。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通过制定诚信诉讼承诺、诚信法律服务“十个不”、诚信风险预警等制度,推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诚信执业意识增强。抓实三期检查。抓自我检查,法律工作者从收案、立案、办案到结案等各个环节对照执业规程逐一抓好落实。抓专项检查,各所主任对所内人员执业情况定期专项检查。抓交叉检查,常务理事定期对各所管理情况进行交叉、交流检查。抓实三级测评。年终召开乡镇(街道)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座谈会,进行满意度测评;联合市法院组织法官对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进行测评;以“一案一表,一案一评”的形式,统计当事人对法律工作者的满意度。对综合测评居后的所和个人组织诫勉谈话,责成撰写剖析材料,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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