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七步”工作法
2017-08-17 09:24: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泰兴市司法局总结近年来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特点:所犯罪名上,90%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性格上,80%处在14-18岁的青春叛逆期,个人意识较为强烈,行为盲目易冲动;文化水平上,80%处于初中以
        泰兴市司法局总结近年来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特点:所犯罪名上,90%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性格上,80%处在14-18岁的青春叛逆期,个人意识较为强烈,行为盲目易冲动;文化水平上,80%处于初中以下文化,对事物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刑罚的认识也不够深刻;家庭关系上,75%为父母离异及留守儿童。对此,泰兴市司法局展开专题分析研判,开展精准教育矫正,提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以思想和心理矫正为主。入矫时,市局心理分析师开展心理疏导和思想沟通,引导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矫正过程中,通过分析每周一次的电话汇报和每月的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的机会,了解其心理历程和心理变化,并及时对症下药,予以帮助。
        二是加强重点学法。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从《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教育做起,入矫第一课重点讲解这两部法律,并要求他们认真自学,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做的,培养其法律意识。
        三是加强人文关怀。在与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沟通交流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注意言语表达细节,尊重其情感,对其受矫期间的进步和优点予以及时肯定和表扬,在矫正和教育之外时刻帮助其树立信心,建立乐观处事的态度,积极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四是加大与监督人的沟通。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其家长进行多方位沟通并开展辅导,帮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核心,帮助家长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体系,教给家长合适的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让家长积极参与到教育管理中,通过家庭、司法所“内外”共同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帮教。
        五是控制朋友圈。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控制其交友范围,告知其同案犯绝对不能再联系,教育其有选择性的交友,并鼓励他们将交友情况告知家长或司法所工作人员,由家长或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把关。
        六是控制进出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求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娱乐场所,每晚必须回家休息,严禁在外过夜,要求其家长监督实施,同时利用定位系统,每天三次以上定位,重点关注其出入场所以及夜间停留地点,发现疑点立即通知其到所报到,说明情况。
        七是开展重点就业帮扶。对矫正期结束后年满16周岁且有就业意愿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联系当地人社所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对有创业愿望的,提供创业指导和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其自主创业。
        通过以上措施,近两年来泰兴26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均能很好的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思想稳定,表现较好。其中21人已顺利解矫,17人经培训走上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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