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全市秸秆禁烧攻坚战”,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收割现场,从污染环境、引发火灾、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农作物产量等方面为老百姓现场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组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小分队,走访市经济开发区、虹桥园区,向化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是引导律师为本地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精细化工是地方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客观现实,成立了“泰兴市环境资源律师服务协会”,建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专家库,组建“泰兴市环境保护工作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泰兴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起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开发 “环境执法案卷法律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产品。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成立了市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市环境资源法律援助中心。对群众和企业因环境污染遭受身体健康及经济损失的,市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实行提前介入,及时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对涉及危害个人健康和财产损失的案件,市环境资源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绿色通道”指派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