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开展妇女维权周暨反家暴法治宣传
2016-03-03 09:16:0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共事务。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
      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共事务。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3月1日下午,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志愿者到中嘉广场义务参与《反家庭暴力法》和迎“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宣传了新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家庭经济可能不困难,但是由于遭受家庭暴力,被施暴人经济控制,个人无力支付律师费及诉讼费,按以前的规定可能无法申请到法律援助及诉讼费减免,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法律援助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有力的法律帮助,让他们能够及时地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本次活动共发放《反家庭暴力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共计700余份,接待咨询达120余人次,其中妇女90余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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