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畅通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
2015-08-04 16:40: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海陵区委、区政府采取六条措施,确保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畅通。一是将组织协调辖区内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赋予给设在区人民武装
    为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海陵区委、区政府采取六条措施,确保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畅通。一是将“组织协调辖区内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赋予给设在区人民武装部的海陵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二是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纳入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范围。与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要求,机构设置做到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设施、有公示内容、有制度及资料、有经费保障。全年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要求、有落实、有总结。三是指派律师担任涉军维权法律顾问,专门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帮助。根据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安排,定期为驻军部队、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纠纷调解、案件代理等法律事务。四是辖区内的涉军法律援助案件统一由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初审。凡涉及海陵区的军人军属维权纠纷,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在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案件,将由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报批、统一指派,经初审,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后,指派律师办理,并实行跟踪监管。五是海陵法院畅通涉军诉讼案件维权渠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优先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的立案工作,由一名副院长分管,一名副庭长具体负责,专门设立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审理涉军案件,确保依据法律,尊重事实,公平公正审理,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六是民政部门按照政策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凡涉及军人军属维权的事务,积极参与,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做好涉军维权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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