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司法行政服务基层“进村入户”
2013-04-26 14:34: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今年以来,泰兴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一线职能作用,按照“四个全覆盖”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进村入户”工作举措,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一是法规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围绕基层、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托“三排查”工作的有利时机,局领导班子、机关工作人员分片分组挂钩联系乡镇,牵头组织基层司法所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针对行政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针对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农民如何索赔问题开展《消费者权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针对交通事故频发现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针对部分农民参与邪教现象开展《反邪教法》宣传;针对农村家庭纠纷开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宣传;针对农村土地流转使用权属纠纷等情况开展《土地承包法》宣传等。

    二是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按照法律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和法律服务项目,积极为土地确权与流转、农民外出务工、征地拆迁等涉农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咨询、代理等诉讼和非诉讼手段,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好当前易发的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妥善处理民事案件,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市、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网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畅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渠道,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维权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村入户。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结合开展“三排查”活动深入基层一线的契机,对当前的纠纷隐患和各类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全部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

    四是社区矫正、帮教安置进村入户。认真落实矫正帮教工作“三包一”制度,对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进村入户开展帮助教育,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失控。针对矫正帮教对象中的“三类人”,真心地与他们“结穷亲”,帮助他们解决生存实际困难,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村(社区)的理解和扶持,出就业、致富点子,帮助他们尽早融入社会,谋求生存出路,避免重新犯罪。

    戴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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