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联络员 法制宣传“小喇叭”--靖江检察院在全市聘请首批241名基层村民代表
2014-03-29 11:00: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群众工作无小事。只要他们提出的诉求得到检察机关的回应,他们就会满意。我作为群众工作联络员,将尽好本职做好工作。”近日,靖江市生祠镇东进村党支部书记张金荣在靖江市人民检察院首批群众工作联络员聘任座谈会上说道。

群众工作联络员,是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密切联系群众、接地气的一项创新举措,它有利于检察机关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制订针对性应对措施,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

一直以来,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相关职能并不了解,在遇有法律诉求走投无路、得不到解决时,有的在律师的指点下才会寻求检察院帮助,既影响了检察机关处理问题的时机与方式,又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和谐与不稳定。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更好地破解检察群众工作做什么、怎么做的难题,该市检察院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构建一条畅通民意、联系群众的检察工作网络,在全市各村、社区聘请241名基层村民代表担任群众工作联络员。

据了解,此次聘请的群众工作联络员都是生活在农村、扎根于基层多年的群众代表,他们是最基层组织的群众带头人,整天与群众生活在一起,最了解群众所知所想,更是法律宣传的“活喇叭”。通过他们宣传检察职能,把群众遇到的法律诉求、执法不公和不法侵害等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并引导好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把群众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群众工作联络员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宣传员、信息员与监督员,他们帮助我们检察机关宣传法律职能,关注社会问题,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为我们检察群众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刘贵说。

今后,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将对所聘请的群众工作联络员进行系统培训,建立联络员制度并规范管理。定期、不定期地采取上门走访、邀请到检察机关作客等形式,听取群众工作联络员意见建议,促进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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