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暨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专项评议活动开始啦!
为客观评价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我市开展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暨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工作专项评议活动。
评议内容包含履职情况和创新项目。履职情况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落实普法责任的工作举措、特色亮点、主要成效以及明年的工作打算等,形成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自评报告。
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自评报告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责任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听取阶段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导落实。二是明确职责任务。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始终坚持把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应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对照市级机关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研究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分解方案,聚焦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单位)、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强化学习培训,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坚持“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全面推行“五个一”要求,每位领导干部都严格按要求制定学法清单、建立学法档案、做学法笔记、写述法报告、参加学法考核。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做到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收获,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内容,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全局上下掀起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坚持从执法实际、岗位需求出发,将政治理论、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纳入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在完成本系统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40学时的基础上,组织全局16名持证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参与率、考试通过率均达100%。三是开展全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坚持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和学法计划,采用“日常学”与“专题学”相结合、“个人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赛促训、案例研讨、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水平。
3.持续扩大宣传,提高法治理念。一是推动“普法班车”落地见效。研究制定2024年度“每月普法班车”活动计划,结合新春集中培训,邀请省市专家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以《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涉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主的专题授课,现场答疑解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见效;结合“八一”走访慰问,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印制宣传手册,组织专题讲座,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和退役军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退役军人家门口。二是大力开展主题宣传。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征兵季、退伍季,广泛宣传《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节日里的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在清明节、“八·一”建军节、“9·30”烈士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八一崇军周”“烈士褒扬纪念”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烈士褒扬条例》《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数智赋能丰富宣传方式。坚持线上线下统筹谋划、一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经常性组织普法志愿者活动,推动普法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4.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定、行政行为、重要信访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制度,实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100%全覆盖,确保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逐步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确保各类文件合法、合规、可操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退役军人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三是严格公正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泰州市有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继续开展退役军人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地生根、见实见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结合走访慰问、联创共建等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军营”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落地生根、见实见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普法专栏,大力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充分利用深入基层、直接服务退役军人的优势,在明显位置摆放《保障法》文本、释义和辅导读本,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宣传《保障法》的具体规定、制度创新和主要亮点,不断加深社会各界对《保障法》的正确理解。
虽然开展了不少学习宣传活动,但由于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的系统性研究不够,理解掌握的还不够全面,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理念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1.进一步加大涉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用好“学习强国”“戎耀练兵”等线上平台,结合新春集中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处长分享、青年理论学习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涉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结合征兵季、退伍季、清明节、“八·一”建军节、“9·30”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涉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贯彻落实涉退役军人政策制度。对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为主干,涵盖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抚恤优待、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的政策制度,加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让各项政策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充分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3.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采用“法治大讲堂”、以考代训等方式,定期开展涉退役军人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
供稿:冯一然
审核:常 茂
责编:廖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