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司法局八项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14 14:10: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发展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兴化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精神和要求,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兴化市司法局立足职能、优化服务,推出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发展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兴化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精神和要求,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兴化市司法局立足职能、优化服务,推出八项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定期梳理编制发布涉企纠纷法律知识问答和典型案例,提供法律指引。
  二、畅通“83217148”“18994663356”法律服务热线,对企业涉疫纠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三、畅通“83310901”电话咨询和“公证云”网上办理渠道,对中小企业办理公证事项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出证、优惠收费”,引导当事人办理电子数据保全公证。
  四、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双百工程”“暖企行动”,通过线上方式为企业把脉问诊,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对疫情引发的劳资、合同、贸易等纠纷,提供法律指引。
  五、制定《关于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本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抽调精干力量,重点加强对涉企涉疫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承担起行政调解职能,对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主动调解,不推诿、不扯皮。
  七、健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当日收件、当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的实行容缺受理,材料补正与案件办理同时进行;案件审结期限压缩50%,力争30日内办结;保障办案力量,加大协调化解和纠错力度,确保办案效果。
  八、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指导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涉企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阳光公开;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并按规定及时处理、纠偏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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