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城南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讲
2021-01-18 14:25: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更好的开展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1月15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城南司法所联合济川社区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
为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更好的开展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1月15日下午,泰州市海陵区城南司法所联合济川社区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会上,社区党支部书记胡寿海就如何贯彻落实《组织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三、社区居委会要依法整合社区资源,积极协调辖区的机关、企业事业组织支持社区建设工作。四、社区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与工作水平。
通过此次学习,使大家深刻认识到认真践行《组织法》,对每一位社区工作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相关热词搜索: